《百法明門論》,天親菩薩造,唐玄奘法師於貞觀二十二年,
(公元648年)節譯出百法的名目,即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。 大者揀小為義,乘者運載得名(名義互言)百數也,法謂 世出世之法。故心法八,心所五十有一,色乃十一,不相應 二十有四,無為法六,故為大乘百法也。 宗旨 唯識百法:從佛教心理學悟入無我法門 佛說一切法,為治一切心,若無一切心,何用一切法? 世親菩薩依《瑜伽師地論》要旨,將唯識學簡化為五位百法; 當初學者掌握住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、心不相應行法及無為法的 歸納架構,便能進一步深入經藏,洞察宇宙萬法的緣起。 |